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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cta sunt servanda(契约必须遵守)原则构成了债权法和国际法的基本基石,确立了合同的强制执行力以及履行自由约定义务的必要性。在巴西法律体系中,该原则作为法律确定性和民商事关系可预测性的保障,确保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,并将司法干预限制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之内。

1. 定义、概念与法律性质

Pacta sunt servanda(契约必须遵守)原则体现了这样一种理念:一旦合同在遵守所有前提条件和有效性要求的情况下签署,对签署方即具有强制约束力。从法律教义学的角度来看,该原则是意思自治合同自由的最高体现。

其法律性质属于私法的一般原则,作为行为准则和解释参数。它赋予债权关系以 lex inter partes(当事人之间的法律)的特征,使债权人有权要求履行义务,而债务人有义务履行,否则将面临财产制裁。强制性是区分合同与单纯道德或社会承诺的要素,将其纳入国家强制力的范畴。

2. 历史起源与演变

从历史上看,协议的强制力可以追溯到罗马法,尽管最初形式主义(如 stipulatio)优于单纯的共识。该表达在中世纪得到巩固,受到教会法的强烈影响,教会法将违背承诺与谎言之罪联系起来,赋予了信守诺言以伦理宗教色彩。

随着19世纪自由主义的兴起和拿破仑法典(1804年《法国民法典》)的编纂,Pacta sunt servanda 达到了绝对的顶峰。合同被视为充分个人自由的工具,国家不应干预。在巴西,1916年《民法典》反映了这种个人主义观点。然而,随着向社会国家的发展以及1988年《联邦宪法》的颁布,通过合同的社会功能客观诚信原则,该原则得到了相对化,但并未削弱其作为经济稳定支柱的本质。

3. 法律规定与实证基础

尽管2002年《民法典》没有使用这一拉丁语表达,但该原则体现在构建义务约束力的多项条款中:

  • 联邦宪法: 第5条第XXXVI款保护既得权,这是合同不受后续法律影响的宪法基础。
  • 民法典 (CC/02):
    • 第389条: 确立了债务人因不履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。
    • 第421条: 规定合同自由应在社会功能的范围内行使。
    • 第421-A条(由第13.874/2019号法律引入): 加强了对称性推定和国家最小干预原则,巩固了民事和商业合同中的 Pacta sunt servanda
    • 第422条: 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。
  • 经济自由法(第13.874/2019号法律): 改变了巴西的合同范式,重申了强制执行力和司法审查的例外性,特别是在对等合同中。

4. 实践应用与司法理解

当代高等法院(STJ 和 STF)的判例重申了 Pacta sunt servanda 作为一般规则的地位,特别是在《经济自由法》出台之后。既定理解是,司法干预合同审查或解除应是例外和辅助性措施。

高等法院 (STJ),一个突出的观点是,鉴于对等性推定,商业合同中当事人的自主权应得到更严格的尊重(REsp 1.846.649/MA)。法院认为,单纯的负担过重或商业失败不足以授权不履行合同,必须证明存在非同寻常且不可预见的事件(《民法典》第478条)。

高等劳动法院 (TST) 范围内,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,该原则的应用有所调整,但在集体谈判中(宪法第7条,XXVI款)得到了加强,即“协议优于法律”,反映了集体意志的主权,正如最高法院 (STF) 在第1046号一般性影响主题中所裁定的那样。

5. 相关原则与学说分歧

Pacta sunt servanda 并非在法律真空中运作,它与其他制度存在辩证关系:

  • Rebus sic stantibus(情势变更原则): 这是主要的反制原则。它主张合同应在签署时的事实情况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履行。如果发生异常变化导致一方负担过重而另一方获得极端利益,则允许进行审查。
  • 客观诚信原则: 作为一种伦理限制。合同必须履行,但其执行必须遵守忠诚和合作的附随义务。
  • 学说分歧: 在主张意志绝对优先的“古典流派”(传统民法学家)与将强制力从属于人的尊严和合同正义的“宪法流派”(宪法民法)之间存在争论。目前,第13.874/2019号法律在商业关系中使天平向古典流派倾斜,同时在消费关系中保持了保护性。

6. 当代意义与实践影响

Pacta sunt servanda 的当前意义体现在寻求降低“巴西成本”上。国家不会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更改合同条款的确定性,吸引了投资并稳定了信贷市场。在后疫情时代,该原则受到了严峻考验;然而,巴西司法机构大多维持了合同的效力,避免了以不可抗力为借口引发的普遍违约连锁反应,要求证明事件与无法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。

总之,该制度仍然是财富流通的脊梁,确保了所作出的承诺和签署的文件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,保障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和平。

法律与判例参考

  • 巴西。2002年1月10日第10.406号法律。《民法典》。
  • 巴西。2019年9月20日第13.874号法律。制定《经济自由权利宣言》。
  • 巴西。1988年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
  • STJ。REsp 1.846.649/MA。报告法官 Marco Aurélio Bellizze,第三庭,2021年判决(加强最小干预)。
  • STF。第1046号一般性影响主题。限制非宪法保障的劳动权利的集体规范的有效性。
  • 第八届民法研讨会 (CJF) 第621号声明:“商业合同应基于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进行解释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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